肇州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,松花江之北,松嫩平原腹地,是长春、哈尔滨、大庆、齐齐哈尔黄金经济带上的一个重要县份。地处黑龙江省第一积温带,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均活动积温2800℃,无霜期143天。幅员面积2455平方公里,全境为冲积平原,地势平坦,平均海拔150米,历史上从未受到过洪水侵袭。肇州历史悠久,源远流长。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北方各族人民繁衍、生息、劳动之所。古之契丹、女真、蒙古等少数民族多聚于此,至今已有800多年历史。肇州、肇源、肇东通称“三肇”,过去它们同是肇州管辖地,是黑龙江省建制最早的地方之一。“肇州”一名的由来与一次著名的古战役有关。辽代天庆四年,即公元1114年,女真族首领完颜阿骨打率部在反辽起义中连战连胜,其中的出河店之战是在现在的肇源茂兴镇进行的。在这次战役中,3700名女真士兵一举击溃了10万辽军,奠定了金国建国的基础。为了纪念这一胜利,金统治者于金天会8年,即公元1130年在此地建州,命名为“肇州”,这里的“肇”是开始的意思。当时的肇州管辖着南至松花江、北至今嫩江县约5万平方公里的地区。此后,元、明、清历代都在这里设立管辖机构,清末设肇州直隶厅。1913年建立肇州县。建国后,肇州县曾先后隶属于松花江地区和绥化地区,1992年划归大庆市管辖。
肇州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